主角叫叶蓁蓁易初良的小说叫做《王府俏厨娘》,是作者佚名创作的一本古言类型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如今她快死了,所爱之人却连骗她三个月也不肯。两人眼看着快要走出医院,一抹熟悉地身影忽然出现在了门口,宣墨心口一窒,看着秦铮抱着一个虚弱的女人满脸焦急地走了进来。秦铮也看到她,只一瞬得停留,而后擦肩而过...
精彩章节试读:
叶蓁蓁和小黄一人一狗坐在叶府最少人烟的柳树下,看着湖水映着如火的夕阳,十分好看。
叶蓁蓁一边抚摸着阿黄柔顺的毛,一边拿着小树枝在地上算着什么,嘴里还嘀咕着,“我现在每个月是一两银子的月例,减去平时买食材的钱,如今已经有了二十两。”
再攒半年,她就能离开这个芙蓉镇了!
她的梦想就是攒够银子之后去京城,她要在京城开一家饭馆,顺便去找当年把她从寒潭中救出来的那位救命恩人!
她寻找救命恩人不是为了像是戏本上那些小姐一样以身相许、非君不嫁,而且要——抱大腿!
还记得当叶白玉将她推下水之后,那个红衣少年救了她上岸。
她当时又惊又慌,记不得对方的容貌。
却清楚地记着他第一句话说的就是,“你长得这么丑,过得一定很不好吧!无碍,救人救到底,这个玉佩给你,等你来京城我罩着你!”
这多年来,叶蓁蓁一直把这个玉佩放在身上。
那是上好的玉,几乎是完美无瑕,唯一的瑕疵就是玉里面有一条像是血丝的东西。
她在书上看的时候,发现这种玉才是价值连城。
随手就给出这样好玉的人,估计在京城一定是一个非富即贵的大人物。
或许他忘记了当年曾在芙蓉镇上救过一个女娃娃,或许他也忘了那句话。
但是人生总归是要试试的,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。
最坏的结果也好过叔叔一家将她随便嫁给一个陌生男人,然后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。
这样的生活,多可怕。
叶蓁蓁之所以苦苦钻研厨艺,就说是为了学习一技之长之后饿不死。
等找到了救命恩人,就死死抱住大腿,在京城开一家芙蓉镇特色小吃,挣一些钱之后也好给那两个不正经的父母养老。
“叶蓁蓁,你怎么在这里?”一个带着少年独特嗓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。
用小脚趾头想都知道,不是易家小少爷易初良还会是谁?
叶蓁蓁回头就看到了一个牵着骏马的白衣少年,眉目清秀。
他身上带着世家子弟的狂纵和嚣张,偏偏又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,写得一手锦绣文章,骑射也是一把好手。
想来不出三年必定是一个让芙蓉镇女子们神魂颠倒的美男子。
当初叶蓁蓁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认定,她要“喜欢”这个人!
没错,这种“喜欢”是要让周围的人都相信、并且都知道的。
她用了三年,让芙蓉镇的人几乎无人不知,叶家的叶蓁蓁是一个天天追在易初良后面的花痴。
她真的很感谢三年前做出这一项明智决定的自己。
因为“叶蓁蓁花痴易初良”这个借口真的很好用,就在她及笄后的第二天,她婶婶就给她说了一个婚事,是一个商户的公子。
这个公子长得貌堂堂,家底殷实,还表示绝不纳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