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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颜一边说一边用左手的长指甲一下一下地敲击着桌面。时轻时重的敲击声,倒是和那首不知名的法国小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“其实,我们可以模拟案发现场,将当时的情况还原,这样做也许就能找到一些我们遗漏的线索。”
说完这句话,我极认真的观察程楠的表情,怕他因为恐惧而不敢面对,就像当时在审问室的催眠一样,因为恐惧,所以极力的想要回避,但人生往往充满戏剧性,你越想回避的东西,越是回避不了,因为它比你想象中的更加重要难搞。
就拿这个案子来说,线索不是凭空就有的,一切都要靠我们去寻找,要是不找,可能一辈子都破不了案。
“可是在哪里模拟这个现场呢?总不可能回到寝室吧?就算我们能进去
宿管也不会让我们瞎闹腾的,因为我,我们学校已经出过一次人命了,他们肯定恨不得将我赶出来。”
“现场什么的你不用担心,我这里七楼有一间杂物室,可以腾出来借你用。”
文颜停止敲击桌面的动作,认真地说。
“可是那也不行啊,模拟现场就是要整的和我们寝室一模一样,架子床和柜子什么的我们都没有啊。”
其实程楠只说对了一半,模拟现场不一定要全部一样,关键部分在,也就可以了。
刘鑫案的关键是从里面反锁的门以及程楠与刘鑫相对的床铺,满足这两点就算是抓住关键了。
“我们没有时间去找和你们寝室一模一样的东西,只能抓住关键部分,从简设计。”
也许有人会说,这样的做法,从一开始就打破了密室,谁也说不准,在我们忽略的东西里是否存在被我们遗漏的线索,对此,我只能说,凭运气。
虽然我们先前一直在强调细节,但凶手真的会在所有家具上都做手脚吗?现在,我们利用科学的方法计算一下,假如当时,寝室里有十样家具,凶手真的会用现成的所有家具给程楠布一个局吗?
换句话来说,当凶手进入寝室的时候有些东西是后来加进来的,或者被寝室里的人,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取走了一些物品,那凶手原先设计的局就将被破坏,往大的地方说,凶手极有可能犯不了案。
当然也有不怕死的凶手,这样的凶手往往喜欢刺激,也就是说,如果他是这样的人,那他肯定会这么做。
但是,尽管如此,那时间也是不够的,从案发到结束也就三四个小时,假设他花一小时布置现场,一小时杀人,一小时逃离,且不说程楠有没有被下药,或者他有没有中途醒来的可能,那凶手也得保证万无一失,当一个人决定杀人时,往往是他最不理智的时候,也是他已经将一切都置之脑后的时候。
实施凶杀前的凶犯都有一个共通的心理,即使最后死了,那又怎样?反正有人陪葬,对于变态的凶手来讲,已经值了。正因为这个犯罪心理的作祟,所以凶手才会变的更加胆大张狂,杀起人来更加果断,不假犹豫。